第173章 年龄是不是问题(2/3)

人娶小媳妇(娇妻。或者至少要彼此年龄匹配的婚姻观念已经潜移默化地发生了变化,取而代之的是寻找一位强悍的(而不是小鸟依人般的柔弱)、成熟的(能够承担一定压力)、阅历丰富的、更加有现代女人味的新女性,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在青年男性中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实际上,心理、生理和品位上全面成熟的女人最具备吸引男性的魅力。

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女性的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女性在就业、职位、经济收入和家庭地位上明显地改善了,甚至可能大大超过男性,因此使得“姐弟配”的可行性有了坚实的基础。社会上许多女强人和铁娘子,其家庭生活依然丰富多彩。

从生理和性科学角度分析,“姐弟配”也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男女的能力在年龄上的反应是有一些不同的。

从性生理的角度分析,这对夫妻都不能算是异常的,但确实有了问题,问题就出在男女在能力随年龄增长过程中变得不均衡一致了。传统的封建观念和礼教使得新婚的女人往往比较含蓄和羞涩,婚后不久又忙于孕育和哺育儿女,而容易忽视来自配偶的性需求和性享受,但许多女性潜在的欲念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被调动起来,在女人逐渐可以“利手利脚”的时候(大约在30岁以后。对性的追求变得明显了,40岁以后则越发强烈了,而此时男性的“战斗力”却已经今非昔比了。造物主在捉弄男人的能力,给男女能力带来了时间差。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封建社会的“童养媳”倒是更加符合人类男女间性生理的和谐搭配。

童养媳,为中国古代的其中一种婚姻习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长大后与该家庭的儿子正式完婚,结为夫妻。

明代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扶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同时由於古代亦有一夫多妻习俗,因此男孩长大成人后亦可再娶,童养媳成人后多半并不会成为阻碍男孩长大成人后的自由结婚意志。为此童养媳普遍成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生活常态。

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於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於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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