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一路货色(1/3)
耿家建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听到的事情吓坏了!
看来当初自己的顾虑是对的,程家在上头有人,即便是现在有人要办程家了,他们还是能够用到自己的能量。
耿家建仔细听着,他觉得自己不是用的实名手机卡,对方应该不会知道是自己干的吧……
“强哥,这也说不准是谁干的!你就别想这么多了,先躲过这几天,到时候就好办了!”对方一个人说道。
听到这句话,耿家建这才放下心来!
耿家建这是匿名举报,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原则。
若举报官员贪腐,从举报者的角度看,实名比不实名更利于自我保护。一旦在网上实名举报,举报行为的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天下皆知,举报内容迅速广泛传播,被举报者惮于众目睽睽,而且对自己真的干净无污点有足够自信的人现在极少,故被举报者一般不敢轻易出来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者。
当然,也有铤而走险雇凶报复的案例,但被举报官员的层级越高,采取此类违法犯罪手段打击报复的越少。因为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一般按程序都会受理。若举报属实,相关调查程序启动,风声鹤唳,被举报者自顾不暇,不敢轻举妄动。举报若不实,被举报的官员有些烦恼在所难免,可自诉维权。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采取犯罪手段反击则风险巨大,反倒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机中。所以,稍微有点头脑的高层级官员都不会去干雇凶报复的事情。
匿名举报上级官员,对举报者而言风险则大得多了。不管举报是否属实,因为是匿名举报,有关部门可查可不查,一般是不查,除非举报者的背后力量与被举报者是势均力敌甚至有压倒性优势的政治对手。匿名举报若无法启动体制内的调查程序,公众不知举报者是谁,而被举报者若能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查清举报者的真实身份,随便找个岔子就能治治这个忤逆犯上的下属。因为是匿名举报,被举报者回手报复起来还毫无舆论压力。同样,对于官场内部的举报来说,不管是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都很难有完全干净的人,若匿名举报者在举报身份不明时遭打击报复,公众不仅不会同情支持,反倒会叫好。
比如刘力,身为县公安局长挪用公款30万、受贿2万被判刑4年。身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干上述勾当当然大不该,也该被追责,但因为这点钱被送进牢房且恰恰发生在其匿名举报上级之后,不能不让人觉得有被举报者反击的因素在里面。但是,在刘父网上公布刘力曾匿名举报上级之前,舆论对刘力的落马几乎是单纯的一片叫好。
网上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举报者闹的动静越大就越安全。所谓动静大,指的就是要实名、指向要尽可能明确、证据要尽量扎实、尽量涉及公共利益、尽量大范围传播,而不是为了泄私愤乱叫乱骂瞎嚷嚷一气。
在新媒体崛起的大背景下,我以为若要举报官员,不管举报者是什么身份,实名比匿名好还有一个原因:考虑到自身风险,实名举报者会更慎重。明明白白公告天下,风险自担,举报者不敢刻意去诬陷、栽赃,这对被举报者也公平。匿名举报,有些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能会把一分的问题说成五分,夸大拔高,或者因为以为无人知晓不必负责任就胡编乱造。这,是对被举报者的伤害与不公。
匿名举报会形成官员人人自危的局面吗?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正如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存在,并不会造成人人自危一样,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
没有考证过是从何时起,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对待举报问题上,在政策上是鼓励实名举报的,在具体操作上常常是只受理实名举报。例如,组织部门在进行干部的任前公示时,就通常要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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